景德镇陶瓷协会工作职责
景德镇陶瓷协会的宗旨是 :“政府联系企业的纽带,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”。工作职责是:
1、传递信息、规范市场、维权打假、技术服务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,热心为会员服务,扩大会员队伍。加强陶瓷行业管理,促其健康有序发展;
2、根据国家陶瓷行业政策和景德镇市经济发展规划,参与对本地区陶瓷行业生产、技术和管理等状况的调查工作,研究制定本地区陶瓷行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;
3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对“景德镇”牌证明商标实施管理;
4、印制、颁发《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证书》;
5、积极做好本地区陶瓷行业产、学、研协调工作。引导本行业开发和应用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和新设备,促进陶瓷工业的技术创新。在本行业内开展技术咨询服务、技术攻关、人员培训、组织国内外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;
6、实施陶瓷品牌战略。鼓励陶瓷企业自创品牌,帮助陶企申报市知名商标、省著名商标;
7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科技成果鉴定、评奖和推广使用;
8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国内外陶瓷交易会、博览会。帮助陶企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景德镇陶瓷销售市场、销售网点,促进景德镇陶瓷销售。举办和组织会员单位参加陶瓷大奖赛;
9、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。
景德镇陶瓷协会
二O一二年二月